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裝備齊全再上戰場,從資金補助到在地經驗一次補給
中央補助
第25屆 新創事業獎
報名期限: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1日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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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項目的: 為營造優質創業環境,形塑臺灣成為創業型社會,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辦理「新創事業獎」選拔活動,鼓勵各業界創新新創企業,發展具備優質營運模式之新創事業,樹立成功典範,提振創業家精神,帶動國內創新創業之風氣,為經濟注入活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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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項類別與獲選名額: • 科技產業組 選拔具備優質營運模式之新創事業 20 家為原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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誰適合報名? • 民國 107 年 6 月 1 日(含)之後成立,依據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登記核准設立日期(非最後核准變更日期),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企業。 • 須為自行研發且具市場創新性之產品、技術、流程或服務(包含技術服務、知識服務、商業服務)等,並已進入市場商業化,具備實際應用或量產證明(如:銷售發票、商業合約書、交易訂單、客戶數據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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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辦單位: 經濟部 承辦單位: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執行單位: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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